中央環保督察點名了哪些地方犯法了?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這地方在10天內被兩次點名
天星村三個污泥池中的北池。黑色污泥上覆蓋著稻草和白色薄膜。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這地方在10天內被兩次點名
6月27日,壓濾機正對污泥進行脫水干化處理。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這地方在10天內被兩次點名
揚子醫藥西側填埋區已用防塵網隔離,地面鋪設了防雨膜。
江蘇泰州的泰興市濱江鎮天星村頭圩組,距長江不足百米的江堤東側,三個數十米見方的污泥池從南向北一字排開。池內堆放的污泥來自3公里外的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下稱“濱江污水廠”),干涸發黑,發出陣陣惡臭。
6月11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回頭看”通報指出,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有群眾舉報濱江污水廠在長江內側蘆壩港(即天星村頭圩組)違法傾倒數萬噸污泥。兩年后,問題沒有整改,污泥數量從2.3萬噸增加到近4萬噸。
僅9天后,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下轄的另一問題也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有群眾舉報,開發區長江岸堤內側填埋了3萬多立方米化工廢料和其他固廢。兩年來這一問題也未整改,給周邊及長江水的環境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據澎湃新聞報道,為此,泰興市委副書記、泰興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張坤等5名干部被問責。其中,張坤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王新宇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務副總經理曹國家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我們不回避,不辯解,將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的要求,抓緊落實整改。”王新宇說,目前,濱江污水廠的污泥正在等待鑒定、評審,之后會按科學方式處置;填埋垃圾廢料的場地也已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預計20個工作日內可完成綜合治理方案的編制。
曾經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在天星村頭圩組西側的空地上,三個污泥池中最大的為南池,長寬均為70米。看到南池池壁由水泥砌成,黑色的污泥上覆蓋著黃色的稻草和白色的塑料薄膜。與南池相比,北側兩個污泥池略小,長寬約40米,池底和四壁鋪設了黑色防滲膜。
早在2016年7月第一輪環保督察時,中央環保督察組就接到了群眾對污泥池的舉報,并將其作為重點案件轉辦地方整改。
當年8月21日,泰興市政府官網發布《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泰州辦理情況》(下稱《辦理情況》)稱,泰興市環保局于7月底對此問題立案查處,三個污泥池已停止使用,11月底前將啟動污泥規范化處置。
但三個污泥池并未真的停止使用。據濱江污水廠常務副總經理曹國家介紹,所謂停止使用是針對南池,“就是不再往里倒新的污泥”;而北側兩池內,污泥傾倒始終未停。如今,違規傾倒的污泥不僅沒有消失,反而增加了近一倍,達到近4萬噸。中央環保督察組在通報中寫道,泰興“信訪查處反饋報告中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督察人員現場簡單測試顯示,北池中污水pH值11左右。污泥滲濾液從北池流入東側的水塘,塘邊積水pH值約9。這說明,污泥滲濾液已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對此,濱江污水廠常務副總經理曹國家表示,這可能是因為在池壁上打加固鋼筋時刺穿了防滲膜。
對此,泰興經濟開發區分管環保的副主任王新宇稱,之所以繼續往北邊兩個池子倒污泥,是因為沒有污泥池污水廠就不能正常運行。“濱江污水廠處理著泰興城區近40萬人的生活污水。”王新宇說,如果污水廠無法開工,不到3天,城區地下水管就會發生倒流。“作為監管部門,我們也處于兩難境地,只能讓企業更好地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
但防護并未做好。“當時承諾的規范化處置,其中一項是指做好防雨淋、防揚散措施。”王新宇說,當時現場檢查發現,濱江污水廠已經鋪設了防護欄、防滲膜等裝置,在安全管理和防滲效果上可以達標。只要再搭個防雨棚并對污泥表面進行覆蓋,就能彌補防雨淋、防揚散方面的不足。但經過第三方鑒定,污泥池附近不適合建雨棚,所以就只在污泥表面加蓋了稻草、薄膜和泥土。
了解到,濱江污水廠曾委托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蘇創分公司設計三個污泥池的鋼結構雨棚。后者于2016年9月24日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污泥池因跨度大、地質條件復雜、靠近江邊風大等原因,不宜設計鋼筋結構雨棚。
此外,《辦理情況》還提到了污泥淋雨后發酵產生異味的問題。對此,開發區管委會要求濱江污水廠在污泥中添加抑味劑。2018年6月24日,在現場發現,污泥產生的異味,在相距500米左右的村子里已不明顯。
過多算了經濟賬,忽視了生態賬
違規堆放的污泥,生成于污水處理的過程。
據王新宇介紹,目前,濱江污水廠每天處理6萬噸生活污水、2萬噸工業廢水,產生2噸多物化污泥、17噸左右的生化污泥。而污泥池中堆放的,均為生化污泥。
曹國家告訴,生化污泥是利用生活污水中的微生物處理污水后產生的污泥,含有微生物;物化污泥是指工業廢水絮凝沉淀后產生的污泥,其中含有有機物、膠體等不溶于水的物質。
“物化污泥屬于危險廢棄物,要直接送到園區內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公司焚燒處理。”王新宇說,生化污泥可能屬于危廢,也可能屬于一般固廢,要鑒定后再做處置。從2010年起,未經鑒定的生化污泥就被堆放到了天星村的污泥池。
2008年5月,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做出的《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指出,濱江污水廠的污泥中含有金屬亞鐵離子、鈣離子以及大量細菌等,屬于危險固廢,應全部按照危廢標準處理。
“但一般固廢的處理費用每噸大概四五百元,危險固廢至少需要四五千元。”曹國家告訴,之所以沒把生化污泥直接按照危廢處理,是出于節約成本的考慮。“先暫存,按照環保部的要求做完鑒定再決定。”
曹國家所說的“環保部的要求”,是指該部2010年發布的《關于污(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有關意見的函》。函件要求,應對含有工業廢水產生的污泥進行危險特性鑒別。王新宇說,鑒別后才能按照一般固廢或危險固廢的不同標準處置污泥。
事實上,2013年泰興市環保局也要求濱江污水廠先對污泥進行危險性鑒別,再做處置。
“當年污水處理量還不到現在的一半,池子里的污泥也就不多,我們覺得堆放在這里只是暫時的。”曹國家說,直到2015年8月,濱江污水廠才委托江蘇南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生化污泥進行了危險特性預評估。《辦理情況》顯示,預評估結論為“該生化污泥不屬于危險廢物”。
為確保結果準確,2016年8月、2018年3月,濱江污水廠又分別委托江蘇南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南大高新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檢測堆積的生化污泥、剛出廠的新鮮生化污泥。兩次鑒定結果均顯示,該廠生化污泥為一般固廢。
有了一般固廢的鑒定結果,濱江污水廠本想將生化污泥賣給當地的一家企業制磚。但那家磚廠沒有處理污泥的資質,開發區管委會沒有同意。
“其實我們也想盡快把污泥處理掉,但是為了節約運輸成本,總想在泰州附近找,就近處理,但一直沒找到能夠接收污泥的單位。”曹國家說。
對此,王新宇承認,開發區內工業廢棄物處理能力非常有限,設施跟不上。《泰興市“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中也提到,泰興“本地或周邊的廢物處置能力不能滿足經濟開發區對固廢處置的要求”。
“盡管有客觀上的條件限制,但總體還是思想上不夠重視。”王新宇認為,濱江污水廠過于糾結按一般固廢還是危險固廢處理污泥,“過多算了經濟賬,忽視了生態賬。”
今年5月21日,濱江污水廠向泰興環保局再次申請,希望將生化污泥作一般固廢處置。但泰興環保局認為開發區產業機構復雜,污水存在不確定性、不穩定性,所以生化污泥要按“危險廢物”高標準處置。泰興市環境執法局局長郭建說,“生態環境部(2018年3月機構改革后設立)華東督察中心也要求按危廢管理。”
污泥池啟動未經環評
從一開始,濱江污水廠的污泥池就不該存在。郭建告訴,上述三個污泥池均未經過環評,也未向環保部門申請審批。
據曹國家介紹,2001年濱江污水廠一期工程由泰興市政府投資建成。早期,每天產生的污泥量不足4噸。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污水廠的二期工程一階段、二階段相繼建成。
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做出的《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顯示,濱江污水廠一期改造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此后所有污泥統一送往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公司處置。
但曹國家說,2010年以前,廠里的生化污泥被當作一般固廢,直接送到附近的一家磚廠拌在煤里燒掉。對此,郭建和王新宇均表示不知情。“如果磚廠沒有燒一般固廢的資質,污水處理廠這么做也是不符合要求的。”王新宇說。
據曹國家介紹,2010年啟用三個污泥池中的南池,可能與磚廠被拆遷關停有關。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但獲取的文件顯示,2008年7月、2013年7月,江蘇省環保廳、泰興市環保局分別對濱江污水廠二期工程、濱江污水廠總廠擴建工程進行了環評。但環評報告均只限于廠區范圍,未涉及距離廠區約3公里左右的三個污泥池。
“三個坑(污泥池)是企業自己啟用的,沒有經過批準。”郭建告訴,環保部門不會批準異地建設污泥堆放場。
曹國家則表示,他不清楚2010年啟用南池、2016年啟用北側兩池時為何沒審批,“公司之前的負責人已經過世了。”
據郭建回憶,三四年前有群眾舉報天星村的污泥池,泰興市環保局這才知道池子的存在。不過,環保局當時并未要求關閉污泥池,只讓濱江污水廠盡快作污泥危險性鑒定,暫存期間要做好防雨淋、防滲透、防揚散等防護措施。
后來,泰興市環保局多次督促濱江污水廠整改,僅2016年以來就檢查了10次。郭建說,10次檢查中5次涉及污泥處置,“在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處置方式之前,我們只能讓企業盡快做好防護,減少對周邊的影響”。
注意到,今年6月6日,濱江污水廠曾因約3000噸污泥表面未做好遮擋,被泰興市環保局罰款10萬元。
3萬立方米的填埋區里藏了什么?
此次“回頭看”期間,中央環保督察組還在泰興經濟開發區發現了一處固廢填埋區未整改。填埋區位于泰興揚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揚子醫藥”)西側,距離長江僅60米。其內部填埋物中不僅有一般固廢,還有化工廢料等危險廢物。填埋區體積約3萬多立方米,約合15個標準泳池大小。
6月15日,督察組調來挖掘機,僅下挖半米左右,沙土層下就現出了黑色的化工廢料,刺激性氣味強烈。
據中央環保督察組6月20日通報,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群眾反復舉報此填埋區。信訪轉辦后,泰興市僅對地表垃圾進行了簡單清理,之后便反饋完成了整改任務。
郭建對此解釋稱,當年從接到信訪督辦函到上報調查結果僅有24小時,開發區工作人員不清楚填埋區范圍,也沒有仔細核查填埋區的歷史垃圾,只看到了表面。而地表裸露的垃圾主要是一些木薯渣和拆遷建筑垃圾,屬于一般固廢。
據王新宇介紹,這處填埋區原為早年修建江堤時留下的大溝塘,從上世紀90年代起開始填埋固廢。“那時候這邊還比較荒涼,只有幾家工廠和一些居民。大家都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往里倒,不排除有些企業也在此偷倒工業廢料。”
填埋了20多年垃圾后,地下有哪些污染物、是否會產生有害氣體等情況并不明確。王新宇表示,要先把這些問題調查清楚,才能確定處置方案。
為查清問題,2016年九十月間,開發區管委會委托中環昌泰(北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環昌泰”)對填埋區附近14平方公里區域展開調查。
2018年1月,中環昌泰做出初步報告,確認垃圾填埋量約3.195萬立方米,且表層已被建筑物、水泥地面、填土覆蓋。
2月,中環昌泰又對污染物進行了詳細化驗,發現填埋區土壤中鋅、鉛、鎘等9種金屬元素超標。此外,土壤中共檢出有機污染物72種,污染較為嚴重。
中環昌泰的報告還顯示,填埋區內大部分地下水取樣點顏色發黑、且伴有刺激氣味,污染明顯。其中,化學需氧量、揮發酚、鉛等19項無機指標超標;萘、甲苯等15項有機污染物指標超標。
“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這里填埋的是混合垃圾。但還不能判斷具體是化工垃圾多,還是生活垃圾多。”參與調查的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原副總工程師孫繼朝告訴,如果要確定是否含有危險工業垃圾,以及污染源溯源,還需進一步詳細調查。
好在填埋區的水文地質條件不利于污染擴散,不利于污染物在地下水中遷移。所以迄今為止擴散并不明顯。報告顯示,填埋區域下游5米處,地下水污染狀況明顯好轉。“目前還是可控狀態,趕快采取措施處置,以減少產生的危害。”孫繼朝說。
事實上,早在2016年4月,泰興市環保局就曾考慮調查那些歷史上可能存在污染的場地,主要就是指這塊填埋區。當年10月,中央環保督察兩個月過后,泰興市環保局就規劃出了治理思路。之所以拖到現在,是因為一直在等最終的場地調查結果。而中環昌泰的最終調查結果,于今年6月17日才完成。
“這其實是歷史遺留問題。以前要求沒那么規范,在農村地區垃圾都往溝塘倒,全國各地都如此。”郭建說,現在就是要揭開歷史的蓋子。
違法企業或將被追責
6月27日下午,在天星村的污泥池看到,10臺壓濾機和一套污泥固化設備正對污泥進行脫水干化、固化處理。壓濾機安置在剛修建的水泥槽里,以確保濾液不會外滲。
處理過的污泥被裝進一個個白色袋子,即將運往有資質的危廢倉庫暫存。王新宇表示,8月15日前將完成全部污泥轉運工作。
“我們已經委托了江蘇省環保廳下屬的江蘇環境科學研究院,對污泥做進一步檢測和鑒定,看是一般固廢還是危廢。最終污泥會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處置。”王新宇告訴,預計8月25日可以做出鑒定報告。
據王新宇估計,處理近4萬噸污泥以及后期的場地生態修復,費用不會低于3億元。“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企業應該承擔主體責任。”王新宇表示,考慮到濱江污水廠75%的污水都是生活污水,具有一定公益屬性,政府也會承擔相應費用。
對于揚子醫藥西側垃圾填埋區的追責相對困難。目前,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已委托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進行場地調查,編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污染場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檢測與鑒定、行政比對、生態修復方案等,都將包括在內。
,所謂行政比對,就是要將檢測出的污染物與園區內企業的產品、原料進行比對,排查可能的涉事企業;之后再根據生態損害評估進行追償。
“南京環科所的檢測結果估計與中環昌泰差不多。但前者具有司法鑒定資質,檢測結果可以作為后期追責或者起訴的證據。”王新宇說,這塊場地的修復同樣需要至少3億元,管委會希望找到違法企業。
由于填埋行為年代久遠,許多早期企業或搬離或關停。要想找到責任主體,難度很大。
6月27日,在垃圾填埋區看到,場地四周已用綠色防塵網隔離,地面也鋪上了黑色防雨膜,斜坡上正在修建明溝,防止雨水滲漏。西側道路已經封鎖,禁止通行。
現場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將在場地北側和靠近江邊的西側打12米的防滲鋼板樁,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填埋區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最新的處理方案出來之前,我們能做的就是加強對現場的保護措施。”王新宇說。
太可惡了。
消息來自網易新聞。
有沒有關于渣土公司講話制度的
在渣土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同志們:
根據市環境綜合整治藍天碧水工程指揮部工作要求,結合林州市產業集聚區、陵陽鎮工作實際,決定召開這次建筑渣土運輸規范化管理工作會議。會議的任務很明確,就是學習林治指〔2015〕1號《關于規范渣土清運工作的通知》,貫徹落實《陵陽鎮渣土管理實施辦法》,堅持“標本兼治、合理引導、嚴格執法、規范管理”,強化工地源頭管理,嚴格運輸環節執法,嚴厲打擊違規渣土處置行為,使區內建筑渣土管理秩序明顯好轉,運輸違規現象明顯減少,建設揚塵污染明顯改觀,為改善開發區及陵陽鎮大氣環境質量做出積極貢獻。
建筑渣土運輸產生的揚塵是大氣污染源之一,“瘋狂渣土車”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開發區及陵陽鎮領導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視,把渣土治理納入重要工作內容。二是嚴管運輸車輛,規范渣土運輸市場準入。推行渣土運輸車輛的 “雙嚴”(嚴控進場、嚴管出場)、“雙管”(管住人、管好車)、“四統一”(統一編號、統一標識牌、統一密閉運輸改裝、統一安裝GPS衛星定位),實行運輸車輛、駕駛員人車合一管理,有效規范建筑渣土運輸市場。三是嚴查違規行為,始終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壓態勢。堅持固守防控與機動巡控相結合,日間巡查與夜間突擊相結合,常態整治與集中攻堅相結合,從嚴打擊渣土車“野蠻駕駛”、社會霸痞勢力干擾渣土運輸市場等違法犯罪行為,起到很好的震懾效果。
近年來陵陽鎮的渣土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筑渣土運輸市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規范,渣土偷倒亂倒、道路揚塵得到一定控制,但是建筑渣土偷倒亂倒還沒有得到根本上的控制,甚至還很嚴重,還有為數不少的“黑渣土車”。渣土車帶泥上路、沿途撒漏問題仍然存在,尤其是渣土車野蠻行駛問題、拋灑現象突出。二是偷倒亂倒問題經常發生,建筑渣土不能按照規定傾倒到指定消納場點,隨意亂傾亂倒,個別地段、個別地點尤其嚴重。三是門店裝修、居民村民家庭裝修及建房廢棄物渣土隨意處置,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視覺污染。這些行為嚴重的影響了開發區形象,干擾了開發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
下面,就貫徹落實林集[2015]2號、[2015]3號文件,我講四點意見。
一、強化源頭管理,嚴控違規建筑渣土運輸車輛上路
(一)全面實施渣土運輸車輛改造。車輛硬件達標是解決渣土運輸問題的先決條件。要按照工信部《自卸汽車密閉式頂蓋技術條件》和住建部《建筑垃圾處理技術規范》要求,對現有未達標車輛進行密閉化改裝,達到防止灑漏、揚塵要求。車身要做到“顏色、標識、放大號牌”三統一,做到外觀醒目、標識明晰、放大號容易辨別。渣土車要隨車攜帶行駛證、營運證、渣土運輸許可證、道路臨時通行證,駕駛員要隨車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建立監控指揮平臺,實行統一監管。參與渣土清運的每輛車必須粘貼由陵陽鎮城管中隊渣土辦核發的“準運許可證”,否則給予扣車處理。
(二)全面實施渣土運輸市場準入制度。全面實行建筑垃圾運輸特許經營制度,制定特許經營企業管理考核辦法,禁止未取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和個人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業務。建設單位要將渣土運輸納入建設項目合同。對渣土運輸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信用評定,建立渣土車輛、駕駛員管理檔案,逐一建立臺賬,一人一檔,一車一檔,統一管理。嚴禁建設、施工、運輸各方進行渣土承運的轉包倒包分包,一經查實,將其列入企業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營運資格和資質。
(三)全面落實各項工地渣土管控措施。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各建設單位作為建筑渣土產生者,應按照規定辦理建筑渣土處置許可、工程報監等手續,委托有資格的運輸企業承運建筑渣土,并到陵陽鎮綜合執法大隊城管中隊辦理有關手續。施工單位要配置車輛進出保潔沖洗設備,規模以上工地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臺,配齊現場管理、夜間值班、保潔人員,加強車輛進出、渣土開挖和裝載作業管理,做到無準運證、密閉裝置破損、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不許進入工地;超量裝載、車身不潔、車輪帶泥的車輛不許駛出工地。運輸企業要派專人對建筑渣土裝載現場進行監督,防止超載撒漏行為發生。這方面,要嚴格按照林集【2015】2號、3號文件執行,嚴格落實“五化”“ 六定”規范性要求,明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安裝車輛沖洗設施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等10條標準。
二、強化途中管理,嚴肅查處各類渣土運輸違法違規行為
(一)突出監管重點。對渣土運輸違規違法行為突出的重點工地、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要實行24小時全天候監管,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及時處置。對招商引資項目、重點建設項目等存在搶工期、趕進度的項目,更要予以重點監管。要突出強化夜間監管。
(二)創新監管手段。要充分發揮天網工程、數字城管作用,拓展服務范圍,將在建工地納入監管,對重點區域、工地、路線、車輛進行全程監控,對發現違規行為的建筑工地、運輸車輛進行統計,并進行嚴厲處罰。實行建筑垃圾處置事前報告和施工現場監管兩項制度,由主管部門定人、定崗、定時派駐監督人員到施工現場實施盯靠監管。
(三)實施聯合執法。對違規上路行駛渣土車輛的查處問題,要采取設置固定檢查站、流動執法等方式,加強執法檢查。對拒不配合、暴力抗法、多次犯戒等情節嚴重的情況,除按程序處罰駕駛員、車輛外,要倒追處罰運輸企業、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以起到相應的震懾作用。
三、強化末端管理,促進建筑渣土處置和利用水平的提高
(一)快速處置建筑垃圾污染道路事件。強化渣土管理工作,不僅要有前置管理方法、過程及查處手段,還要有事后補救措施。針對防不勝防的拋灑滴漏和路面污染,在巡查發現或接到舉報時,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對道路污染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做好證據采集工作。
(二)按指定地點進行建筑渣土消納。本著就近消納、運輸便捷、合理利用、減少沿途污染的原則,按照開發區規劃建設與城市建設要求,合理安排消納場所,解決渣土傾倒難的問題。所有渣土運輸企業要將建筑渣土運至執法中隊渣土辦指定的渣土消納場,嚴禁亂倒。加強渣土消納場管理,采取篷蓋、綠化等措施對渣土進行覆蓋,防止產生揚塵。建立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渣土運輸單位、消納場和監管部門五方協調機制和建筑渣土產生、運輸、處置信息互通機制,對違規違法消納場所予以取締。
(三)對渣土管理進行實時監控。運用4G業務等科技手段在關鍵路口、關鍵傾倒地點實行實時監控,并實現與渣土管理辦公室的有效連接,在辦公室就能隨時看到渣土傾倒情況。對監控中發現的亂倒現象及時制止并給予嚴厲處罰。
四、健全工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渣土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量大、情況復雜,僅僅依靠一個部門的力量難以達到整治的目的和效果。要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運輸、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分解任務、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嚴格工作督查。要創新工作督查方式,堅持自查與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經常性督查與定期督查相結合,確保任務落實。
(三)加強宣傳動員。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對違規處置和撒漏亂倒建筑垃圾的行為給予跟蹤曝光。強化群眾監督,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6581001,設立舉報臺和曝光臺,實施有獎舉報,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營造全民關心支持渣土揚塵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還產業聚集區及陵陽鎮一方美麗的環境,進一步促進產業聚集區及陵陽鎮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
派出法庭受理哪些案子我老公偷倒垃圾跑被逮到
偷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司法認定上存在障礙,難以入罪入刑;如果亂倒偷排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將被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一、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并不是有毒有害物質,各地規定不一,但都將被罰款。
例如,《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亂倒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八條規定,個人亂倒零星建筑垃圾的,處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擬一條關于建筑垃圾的宣傳標語
1、認真貫徹執行《城區建筑垃圾管理實施方案》。
2、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
3、規范建筑垃圾管理,建設文明衛生城市。
4、嚴禁偷倒、亂倒、拋灑建筑垃圾。
5、禁止非法轉運、處置建筑垃圾。
6、整治建筑垃圾,靚麗城區環境。
7、衛生關聯你我他,齊抓共管靠大家。
8、創建省級衛生縣城,享受健康美好生活。
9、垃圾渣土,封閉運輸,建筑工地,圍檔作業,文明施工。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危險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建筑垃圾。
12、制止舉報偷倒建筑垃圾的不良行為,是城區居民的職責和義務。